老人旅游途中骨折返程路费难报销 保险公司不符合保险规定

舒朋咏
导读 西安的杜女士在2023年的7月份,带家中的两位老人和孩子报团旅游,在旅游的途中一位老人意外摔伤导致骨折,想要返回陕西治疗
西安的杜女士在2023年的7月份,带家中的两位老人和孩子报团旅游,在旅游的途中一位老人意外摔伤导致骨折,想要返回陕西治疗,但是导游要求签署自费返程协议才能够返回。杜女士无奈之下,只能签署协议并回到西安的医院进行治疗,病情好转之后,进行保险报销事宜的时候发现,保障明细中有紧急医疗运送和送返的条款。就打算报销返程路费,但是保险公司称,事发当时并没有告知相关救援公司来决定是否可以紧急送返,该情况不符合相关的保险条例,因此返程费是不能够报销的。 
对于此次亚太财产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称,在事发的时候,游客所前往的医院属于二甲医院,可以做此项手术,但是患者选择回到西安进行手术,中途所产生的路程费用不满足保险责任中的条款。不过产生的医药费已经按照保险条款进行了赔付,双方对于赔偿标准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律师表示,保险公司不得以老人没有通知救援公司为理由拒赔老人的看病路费,因为老人作为普通的消费者,如果要求老人具有通知救援公司的义务,也超出了消费者的一般认知能力,对于老人来说也是不公平的,所以保险公司将通知救援公司责任强加给老人的做法,是不合法也是不合理的。在该案件当中,老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自费路费的,承诺老人写的自费路费的承诺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因此保险公司应当与老人进行协商,妥善理赔老人的看病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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