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7月起如果日最高温≥35℃ 工商业执行尖峰电价政策

师航成
导读 安徽省马鞍山市政府在6月30日刚刚发布公告关于完善迎峰度夏期间的用电峰谷时段划分的相关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加强政策的宣
安徽省马鞍山市政府在6月30日刚刚发布公告关于完善迎峰度夏期间的用电峰谷时段划分的相关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加强政策的宣传工作,同时电网企业要主动作为积极服务来帮助电力用户合理安排用电时间。就在此前,安徽省发改委网站已经公开征求安徽省发改委安徽能源局关于完善迎峰度夏的用电需求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的5月17日到2023年的6月17日。
根据安徽省马鞍山市政府的要求每年的7月份和8月份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以上的工商业用户每日用电高峰时段将会调整为16:00~24:00,低谷时段调整为零点~9:00 9:00~16:00为频段,其他月份的峰谷时段将会保持不变。在日气温最低气温低于零下3度,或者日最高气温高于35℃时,对全省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供应商,电力用户将会执行尖峰电价的政策,尖峰电价的价格将会按照每千瓦时0.72元执行。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能源局表示此通知,将会从2023年的7月1日起正式开始执行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宣传电网企业也要主动作为积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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