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宝马女司机醉驾撞人拖行案一审承认第一时间知道撞人

水娥芬
导读 在4月11日的上午,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宝马女司机罪驾撞人拖行案件,被告人肖某被以交通肇事罪被检察机关提起了公诉,根据被害人谢女士的弟弟称。
在4月11日的上午,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宝马女司机罪驾撞人拖行案件,被告人肖某被以交通肇事罪被检察机关提起了公诉,根据被害人谢女士的弟弟称,肖某在庭审时也承认了自己在撞人的第一时间就已经意识到撞到人了当时在撞到人之后,肖某一直和娄底一家汽车音响灯光改装店老板梁某进行着通话,肖某提出下车查看,被梁某制止一直将被害人拖行了2000多米才被交警拦下,经过测试肖某体内的酒精含量已经达到了每百毫升124.5毫克已经达到了醉驾标准。
根据梁某称自己没有在现场,也没有开车,关于是否是梁某指使肖某驾车逃逸的,梁某拒绝回答,在此次的庭审中,涉案人梁某被另案处理,谢先生要求应该以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罪对肖某进行起诉,对于目前检察机关以交通肇事罪追究肖某的刑事责任表示不能接受,被害人谢某被鉴定为重伤二级目前,虽然说处于清醒状态,但是仍然不能够正常的交流,也不能够自己吃饭,医药费已经花费了接近90万元,还需要长期的康复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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