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城中村改造新政拟发布 4种情况优先拆除重建

盛元丹
导读 近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实现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征求意见稿。
近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实现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征求意见稿。根据该意见稿称,将会全面开展城中村情况的摸查改造可行性研究,等工作区分轻重缓急稳中求进成熟一个推进一个。此次的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还提到了城中村的改造对象是以深圳市域内,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以及原村民实际占有使用的现状居住用地为主的区域。
同时还规定拆除新建类城中村改造项目,需要经过物业权利人2/3以上的同意,并且经过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既受单位同意之后才能够实施。在满足了改造意愿要求具备可行性的情况下,将会由区政府申报纳入拆除新建类的城中村改造年度计划。城中村用地优先纳入拆除新建范围,第一就是位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各类专项规划等确定了重点功能片区和重点组团轨道枢纽地区的。第二就是位于国家省市以及各级重大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范围的,位于二十大先进制造园区重大产业项目范围的。存在着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大,房屋安全以及消防安全隐患多、配套设施落后、环境脏乱差,社会治理难等突出问题,经过相关部门评估之后,需要改造的都可以被纳入到拆除新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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