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 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支持团购商品住房

屈策厚
导读 11月18日,湖北省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消息称,将会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同时还将支持团购商品住房。
11月18日,湖北省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消息称,将会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同时还将支持团购商品住房。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还联合印发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相关通知。通知中要求,将会阶段性的调整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从2023年的10月31日起到2024年的10月31日前,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职工在鄂州市新购普通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可以按照职工家庭当前贷款额度的比例上浮20%,同时还不超出鄂州市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
鄂州市将会进一步放开公积金贷款户籍的限制,湖北省范围内以及长江中下游城市的群租房,公基金管理中心合作供应还约定了长江中游城市圈内的缴存职工在鄂州市新购房屋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时候,将不再审核借款人是否具有鄂州市的户籍,其他异地贷款条件以及办理流程不会改变。除此之外将会继续优化房屋征收安置的相关政策。

标签: 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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