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被征收人购买商品房给予房屋评估价值20%的奖励

狄勇清
导读 湖北省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11月17日发布消息称,被征收人购买商品房给予被征收住宅房屋评估价值20%的购房奖励,这项措施也是进一步支持城区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被征收人购买商品房
湖北省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11月17日发布消息称,被征收人购买商品房给予被征收住宅房屋评估价值20%的购房奖励,这项措施也是进一步支持城区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被征收人购买商品房,满足被征收人多元化的安置需求。此次发出的通知也实行了,之前依法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项目,将会按照房屋征收决定,载明的征收补偿方案来进行执行,根据新的通知要求,主要适用于城区国有土地上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购买商品房屋的补助方案。
其中商品房就包括了房屋征收部门公开征集的新建商品房以及政府统筹调配的安置房和存量的二手住房。此次通知中所说的购买商品房,而且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将会给予房屋评估价值20%的购房奖励。此次的奖励资金主要是通过购房结算凭证的形式来进行核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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