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文畸高的房产中介费能降吗

顾琴鸿
导读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刚刚印发了,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指导意见。对于目前经济结构下要合理的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经济的服务费用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刚刚印发了,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指导意见。对于目前经济结构下要合理的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经济的服务费用,同时还要引导交易的双方来对经济服务费用进行共同的承担,收费之前应当向交易当事人出具相应的收费清单,列举明确的收费标准和收费金额,并且还要当事人进行签字的确认。对于经济机构是不能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来收取高价的经济服务费用,这也是要求对中介市场的垄断进行反制。
此次两部门联合推动的这项措施,主要是为了推动房地产经济服务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特别是对于一些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经济的服务费用,能够切实降低消费者的经济负担,对于目前房地产市场经济服务存在着诸多不规范的情况予以治理。在1995年相关部门就已经下发了房地产中介服务费的通知,对于房屋买卖的代理收费将会按照成交价总额的0.5%~2.5%收取,毕竟在20多年前房价只有1000~2000元每平方米,收取2%的中介费也是合理的,目前一些大城市的房价已经超过了10万元每平方米如果继续收取2%的中介费,那么收费存在过高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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