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某银行拒履行协助执行义务 单位及负责人被双罚

宣苛贞
导读 在1月24日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发布消息称,该法院在对一起拒不协助法院冻结和划扣存款的陕西某银行进行了数百万元的处罚。银行负责人因为阻碍
1月24日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发布消息称,该法院在对一起拒不协助法院冻结和划扣存款的陕西某银行进行了数百万元的处罚。银行负责人因为阻碍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公务,依法对其进行行政拘留15日罚款10万元。安康铁路运输法院的法官称,陕西一家公司和某县人民政府解除行政协议的案件一直都是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重点案件,就在1月22日执行该案件的过程当中,执行法官经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在陕西一家银行的存款就达到了数千万元,就向该银行送达了裁定书,要求对这笔款项进行冻结划扣存款通知书。
在法院工作人员送达通知书之后,该银行的工作人员以审核人员下班、划扣需要银行负责人签字为由,拒不办理资金冻结划扣业务。一直到当天下午的19点大额转款系统关闭只划扣了1400元。据法院的执行法官称,从1月22日的中午12点开始就一直拨打银行负责人电话,要求该银行负责人到单位协助执行相关的冻结执法行动。该负责人却迟迟没有到达现场,一直到当天晚上的19:20才到达银行,而且还故意规避拖延,拒不配合法院的执行。由于银行拒不履行协助义务,而且银行的负责人还阻碍了法院的执行职务,为了能够维护司法权威,决定对协助执行人陕西某银行罚款100万元,对银行负责人拘留15日并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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