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女子分赃不均谎报被强迫卖淫 牵出组织者

柴裕楠
导读 近日,甘肃兰州一名卖淫女子因分赃不均,谎报警情称被迫卖淫,民警成功破获一起组织卖淫犯罪团伙。
近日,甘肃兰州一名卖淫女子因分赃不均,谎报警情称被迫卖淫,民警成功破获一起组织卖淫犯罪团伙。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在12月29日发布消息称,在12月23日的凌晨3点,城关分局雁西路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强迫卖淫。警方接到报警之后迅速展开调查,但是报警人的手机关机失去了联系,办案民警在进一步的核查中在城关区一个民宿内找到了报警人谷某以及同住人员阿某以及沙某。经过询问古某交代了自己和阿某以及沙某、安某等人的组织下从事着卖淫活动,因为卖淫收入分赃不均心生不满就谎报被人强迫卖淫的违法犯罪事实。 
通过民警的侦查,在获得了重要线索之后,民警在当日就在临夏州和城关区抓获了组织卖淫犯罪嫌疑人。安某和马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以及嫖娼人员陈某、宋某经过警方的审讯以上人员对于组织卖淫和嫖娼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沙某等5人因为涉嫌组织卖淫罪已经被依法刑事拘留,其他的违法行为人也被依法行政拘留。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将会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将会被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三人以上卖淫就会被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治安管理处罚规定,卖淫嫖娼的将会被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可以被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于情节较轻的处于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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