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规定非寄宿制中小学 幼儿园不得在校内设置商超

仲孙儿薇
导读 为了能够进一步规范广东各级各类校园商超经营管理以及服务的行为,在12月19日,广东省教育厅就发布了校园商超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了能够进一步规范广东各级各类校园商超经营管理以及服务的行为,在12月19日,广东省教育厅就发布了校园商超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此次的意见中明确规定要求严控校园商超的设置范围。对于非寄宿制的中小学幼儿园不能够在校园内设置校园商超已经设置的要逐步推出,校园商超将会实施售卖商品的清单管理,不允许超范围加工,烤肠,冷饮,奶茶,豆浆等食品。
此次的意见明确规定,哪些学校不可以设置校园商超,此次指的是各类各级学校含幼儿园的商超,包括超市商店和小卖部自动售卖机等商品的售卖场所,该意见中还明确规定要求严控校园商超的设置范围,对于非寄宿制中小学和幼儿园不能够在校园内设置商超。寄宿制中小学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需求经过学校领导班子以及校代表和教代会的方式集体讨论之后上报主管部门备案才能够设置。对于中小学校售卖的食品类商品,原则上只能够售卖纯净水,矿泉水,预包装的面包,牛奶等预包装食品,新鲜的水果不能够采购储存和销售包装标签,具有色情暴力不良诱导的内容的商品,禁止售卖高盐、高糖和高脂的食品以及酒精饮料,也不能够向学生销售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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