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不再强调一律入罪 精准司法需透明保障

邰心淑
导读 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该意见将会从2023年的12月28日起开
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该意见将会从2023年的12月28日起开始实行。这也被公众认为是最大的变化,在此次的新意见中,明确规定醉驾情节比较轻微的是可以不起诉或者定罪免刑的。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性不大的,也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这一规定发布之后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执行了13年醉驾一律入罪是不是可以取消,甚至还有一些网民认为这样的放松处理可能为官员今后的醉驾逃避刑事责任留下窗口。这一次的意见是按照血液酒精含量加清洁的双模式来制定的,定罪标准统一和规范了立案起诉,缓刑罚金和行政处罚等多项标准。新的意见继续延续了,目前适用于的血液酒精含量80毫克每100毫升的立案标准,同时将不满150毫克100毫升列入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性不大,这也适用于有关不起诉和定罪免刑的规定,如果超过了180毫克每100毫升的将会列入不适用缓刑的情形。此次制定新的规定也是为了更加精细的司法政策,同时也需要更加阳光和透明的执法程序来保障公平性,在此方面司法机关也做出了比较大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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