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财险被金融监管总局罚款130万6家分支机构一同被罚

储家达
导读 12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罚单显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为教练车车险业务没有按照规定使用经过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
12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罚单显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为教练车车险业务没有按照规定使用经过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金融机构的贷款损失信用保险业务没有按照规定使用,经过审批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业务以及管理费用的支出和实际用途不一致,理赔操作也不符合准备金基础数据的规定被罚款130万元。同时阳光财险广东省分公司阳光财险山东省分公司以及阳光财险梅州中心支公司和阳光韶关中心支公司分别被罚款50万元。
在全面落实了双罚制之后,阳光财险总裁助理兼信用保证保险事业部总经理靳守林和阳光财险车险部总经理助理沈其龙都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于分支机构的高管来说,阳光财险广东分公司总经理李清时任阳光山东省分公司总经理段卫平均被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在2023年国家对于保险类行业加大了监管力度,查处了一大批违反规定的保险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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