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月狂退277支口红 法院恶意下单书面道歉并赔2000元

奚芬聪
导读 近日,一名消费者因为频繁退货被商家起诉,商家称这名客户4个月退了277支口红,法院认定消费者在主观上存在着恶意侵害了商家的合法权益,原告要求被告立即停止恶意下单,赔礼道歉
近日,一名消费者因为频繁退货被商家起诉,商家称这名客户4个月退了277支口红,法院认定消费者在主观上存在着恶意侵害了商家的合法权益,原告要求被告立即停止恶意下单,赔礼道歉,并且赔偿经营损失9000元。律师表示作为消费者应该理性消费,诚实守信,不可以通过不合理的下单退货操作或者恶意差评来干扰商家的经营,诚信也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范围。在这起案件当中,法院强调了消费者应该理性消费,城市守信。虽然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消费者享有7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但是消费者在行使这一权利时,应该遵循诚信的原则,不能够滥用民事权利来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恶意下单和退货的操作或者恶意差评,已经严重干扰了商家的经营行为,可能需要承担侵权的责任,诚信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最重要内容,消费者在网购时应该尊重商家的权益,来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最终法院判决恶意下单者要书面向商家进行赔礼道歉,并且赔偿经济损失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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