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 支持购买居住类绿色建筑 可贷额上浮20%

宇文磊翠
导读 10月7日,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新的《通知》主要是包括了公积金的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提取两大方面新的政策
10月7日,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新的《通知》主要是包括了公积金的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提取两大方面新的政策,将会从2023年的10月8日起正式实施。这次的新政策支持居民购买居住类型的绿色建筑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一星级以及以上的居住类绿色建筑,新建商品住宅的,计算最高可贷额度的时候能够再上浮20%。不过上浮之后的贷款额度是不能够超过合肥市规定的相应档次贷款额度的上限标准。
根据相关政策的规定,借款人以及配偶都按照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的,最高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为55万元。首套首次住房贷款最高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为65万元,符合政策的多子女家庭首套首次住房贷款,最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为75万元。同时还调整了贷款计算的基数,支持新市民和青年人的刚性购房要求。在省直分中心租房提取额度将会纳入到公积金的账户余额,合并计算贷款额度。将会继续延长二手房贷款的年限,二手房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年限最长能够达到30年,而且贷款的年限和房屋年限之和最长不能够超过6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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