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20% 新房可提取公积金付首付

裴飞丹
导读 10月2日,山东省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称,在烟台首套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首付比例为20%,而且在购买新建筑方式可以提取公积金来付首付。
10月2日,山东省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称,在烟台首套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首付比例为20%,而且在购买新建筑方式可以提取公积金来付首付。这项新的政策将会从2023年的10月15日起开始正式实施,同时还调整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对于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调整为不能够低于20%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维持在30%不变。同时还对目前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政策进行了调整,这项政策的覆盖范围扩大到了本人及配偶以及双方的父母。
如果是职工本人家庭双方的父母家庭和自住住房家装电梯改造的,都能够提取职工本人以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除此之外烟台市还将继续优化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中的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对于借款人家庭的住房套数,以及该家庭在烟台市行政区内,实际持有的房屋数量为标准的相关认定。认房不认贷政策实施之后,缴存职工家庭夫妻,双方可以申请两次公积金的贷款,第1次的贷款在没有结清是不能够再次申请的,也不能够向已经两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也不能够购买第3套以及第3套以上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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