釜山公民团体要求禁止福岛核污水排海 遭韩国法院驳回

黎元民
导读 韩国釜山地方法院民事法庭,在8月17日刚刚驳回了釜山公民团体要求禁止日本东京电力公司排放核污水的诉讼请求。
韩国釜山地方法院民事法庭,在8月17日刚刚驳回了釜山公民团体要求禁止日本东京电力公司排放核污水的诉讼请求,根据韩国釜山地方法院的公告信息显示,釜山公民团体以伦敦公约和维也纳公约提出了诉讼,不过韩国目前很难认定缔约国的公民能够获得对另一个缔约国公民的尽力等补偿要求。釜山民众的诉求,法院审判之后并不能够规范公约,也没有诉求的利益,而且也不符合诉讼条件。
对于公民的诉求,依据韩国民法的规定,韩国釜山地方法院表示,如果按照法律规定韩国大法院,很难为韩国釜山的地方法院拥有民法的国际诉讼管辖权,对于此次的诉求是不符合条件的,因此才会被驳回,釜山地区有166个公民团体,在2021年的4月22日就已经向韩国釜山地方法院提出诉讼,要求禁止福岛核电站的污水排入大海。釜山地方法院在三年之后才作出了驳回裁定。原告的律师表示韩国釜山地方法院的逻辑和东京电力公司相似,韩国釜山民众不服判决将会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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