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终止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征反倾销税反补贴税

费彩杰
导读 中国商务部在8月4日发布消息,从2023年的8月5日开始将会终止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中国商务部在8月4日发布消息,从2023年的8月5日开始将会终止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根据中国商务部的网站发布的公告,对于中国大麦市场的需求量已经发生了变化,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已经没有必要在2020年的5月份,中国就开始对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这2项的费率分别为73.6%和6.9%,当时制定的征收期限为5年。
澳大利亚在2020年底就已经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了上诉,要求对中国的这项行为进行调查,在2023年的4月份,澳大利亚方面也宣布暂停向世贸组织提出的相关上诉,中国澳大利亚双方通过谈判,正在对目前存在的贸易问题寻求新的解决方案。在2023年的4月14日,中国酒业协会发出申请,希望商务部发布的2023年第12号公告,决定对澳大利亚进口的大麦积蓄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必要性进行复查。经过商务部的调查,根据我国的反倾销条例和反补贴条例,商务部才做出了新的批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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