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运输毒品至北京在收费站被当场查获一被告人被判死缓

周灵蝶
导读 根据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消息显示,在2023年的6月5日,二中院又公开审判了,一起运输毒品案件,以毒品运输罪判处被告人熊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以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根据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消息显示,在2023年的6月5日,二中院又公开审判了,一起运输毒品案件,以毒品运输罪判处被告人熊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以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熊某和吴某共同出资购买毒品。之后商某又租赁轿车,根据熊某的安排接到吴某之后一同驾车从北京前往河南省的淮阳县,当天晚上,熊某将毒品1491克交给了吴某和商某。两人驾驶运动车辆在北京高速收费站时被民警当场查获,毒品全部没收,经过鉴定还检出了甲基苯丙胺含量为55.9%。
根据我国对毒品的管理规定,从河南省淮阳县运输毒品到北京时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运输毒品罪,应当给予严厉惩处,而且运输毒品的数量比较大,犯罪行为特别严重。在共同的犯罪当中,被告人熊某起到了主要的作用,被认定为主犯,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上述的判决。毒品一旦成瘾,吸毒者就会不惜一切代价购买毒品,对于家庭关系和社会治安都会造成比较大的危害,我国对于毒品的犯罪打击力度一直都比较大,此次公开的宣判也是对毒品犯罪的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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