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毁炸药引发爆炸3死21伤 一伤者二审获赔58万

金秀琛
导读 近日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凌海市2 21炸药爆炸事故中的受伤者吕某以及爆破公司和凌海市公安局的侵权案作出了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
近日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凌海市2.21炸药爆炸事故中的受伤者吕某以及爆破公司和凌海市公安局的侵权案作出了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依法判处爆破公司赔偿伤者经济损失58.5万元,凌海市公安局承担连带责任。在2017年凌海市发生了一起炸药爆炸事故。在2017年到2月21日凌海市公安局安排了相关人员对收缴的炸药进行销毁,在搬运期间突然发生了爆炸事故造成三人当场死亡21人受伤。
根据官方对于事故的调查报告显示凌海市公安局没有认真履行组织和监督的责任,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责任时,两名正式民警被判处玩忽职守罪免于刑事处罚爆破公司的负责人刘树发也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刘书发认为此次的事故主要是因为公安局违法组织了销毁炸药所导致的,而且涉事民警也强行将大量的炸药和雷管运输到了他所经营的公司内,并且命令其进行违规销毁,作业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应该负有主要责任,对于二审判决刘树发已经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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