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暴者侮辱诽谤江歌母女获刑2年3个月

颜贝康
导读 在4月17日福建省建瓯市法院以不公开审理的方式审理了张秋莲自述林某侮辱诽谤的案件,经过法院的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侮辱罪诽谤罪的罪名成立。
在4月17日福建省建瓯市法院以不公开审理的方式审理了张秋莲自述林某侮辱诽谤的案件,经过法院的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侮辱罪诽谤罪的罪名成立,受罪并罚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在法院的判决信息中显示在2016年的11月3日江歌在日本留学期间,被世有刘某的前男友陈某所杀害,案件被宣判之后,林某就通过自己的微博账号发布了为江歌案的相关评论,江歌的母亲江秋莲认为林某发布的微博对江歌本人构成了侮辱诽谤罪。
江秋莲随即向法院以侮辱罪和诽谤罪对林某提起了诉讼,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李某在网络上散布谣言,肆意侮辱和诽谤他人,应该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在林某发布的言论当中,已经严重损害到了他人的名誉情节属于特别严重,根据法院的消息,江秋莲和被告人李某都参加了庭审以及宣判,至此之前对江歌进行侮辱诽谤的三名犯罪嫌疑人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前两名的网暴者已经服刑期满被释放,此案件目前已经被福建省建瓯市法院作出了宣判,如果双方不进行上诉,那么林某将会正式进入监狱开始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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