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部门禁止中小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

雍宜博
导读 近日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这5个部门分别包括教育部办公厅。
近日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这5个部门分别包括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和体育总局办公厅,这5个部门会加强对相关部门的管理,会根据印发的此办法的规定,要贯彻落实由发布的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的负担及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着之前对校外培训治理工作的实践和探索,从多方面作出合理的规定。 
 在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指出,要加强建立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制度,同时对校外机构的财务活动提出了更全面更规范的要求,表示教育机构的举办者在筹集资金方面,有着更规范的出资义务和出资要求,并要求上市公司外商投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禁止中小学校参加或举办培训机构,同时还强调校外培训机构的财务报告需要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编制,内部控制制度一定要健全,相关部门要做好相应的督查检查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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