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刊发易纲文章:建设现代中央制度

常瑾克
导读 在今年刚刚结束的二十大会议中提出要建设现代的中央制度,为以后中央的工作目标指定方向,对于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
在今年刚刚结束的二十大会议中提出要建设现代的中央制度,为以后中央的工作目标指定方向,对于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和专业性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中央是我国金融体系的神经中枢,自从我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已经成为了国家或国家联盟为基础的现代中央。 
中央的主要职责就是货币的发行以及调节其供应和流通对于维护货币的稳定性,推进金融改革起着重要的作用,可以有效的促进就业和经济增长,并且对于贷款人的最后职能实施审定,防范出现金融风险以及其他的金融危机,如果中央监管不到位就可能出现全国性的货币超额发放造成通货膨胀以及资产泡沫,严重的就会引起全国性的金融危机,甚至经济全国性的崩溃。 
中国人民作为我国的中央,在1948年12月成立于石家庄,并且在成立之前是中央苏区时期中华苏维埃国家,从1984年开始,中国人民已经不再从事商业服务,专门进行国家中央的职责进行全国性的货币发行以及经济调配对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起着重要的作用。
随着我国全面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建设进一步推进,我国将继续执行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发展之路和中国金融发展之路的特点,我国的经济发展已经迈向了高质量的发展阶段,将我国正面临着人口老龄化、区域经济分化等中长期的发展有着比较高的挑战,自从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国家就对于金融事业和中央的工作高度重视,在对金融工作进行讲话和指示中,专门为建设现代化的中央制度提供了遵循和行动指南,在建设中央制度时,必须针对我国的国情并且要突出社会主义市场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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