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月薪3万因虚报学历被开除

司徒姣竹
导读 最近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案例,南京的张某在2020年曾入职一家公司担任运营总监,和公司约定转正后每月工资为3万。
最近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案例,南京的张某在2020年曾入职一家公司担任运营总监,和公司约定转正后每月工资为3万,在张某还在试用期时,因工作能力表现,被公司发现其虚报学历,由于张某具有欺骗行为,公司立即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在此后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恢复职位,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 
其实根据玄武区人民法院发布的案情通报所讲,张某自称在南京大学就读学历本科,但公司从没有见过学历的原件,所以公司认为张某有虚报学历的嫌疑,而张某也承认其没有取得相关的学历证书,但是自己的工作能力表现突出,且表现优秀,公司与其除劳动关系,就是因为前期许诺的工资过高所致,并以无学历证书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据张某也是在试用期期间,关于公司安排的工作都是超额完成,在其自己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方面并没有与其担任的职务匹配,自己起诉公司,一方面是为了自己争取权益外,最主要的是要起诉公司不看能力只看学历的态度,张某的这一做法引起了大多数普通人求职的痛点,但从公司的劳动合同所看,合同的多项条款都规定其聘者提供的资料应真实有效,张某自己也签署了承诺书,其实在应聘最初张某就有了弄虚作假的心理,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责任。 
从张某事件的判决来看,法律始终是站在公平公正公开的角度来进行评判的,一个人不管是在工作和生活中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人不能言而无信连最基本的诚信都没有了,那么大家相信这个人不管有多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都不会取得别人的认可和信任,如果张某在一开始的求职中就坦白自己的学历问题,公司在其工作能力上看到张某的优点,也有可能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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