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业学校令(关于实业学校令)

万亮燕
导读 大家好,小万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实业学校令,关于实业学校令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 实业学校令,①民国

大家好,小万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实业学校令,关于实业学校令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 实业学校令,①民国初期关于实业教育的第一个通令。1913 年 8 月教育部颁布。共 11 条。规定实业学校以教授农工商业必需之知识技能为目的。其种类为农业、工业、商业、商船、实业补习学校等。分甲、乙两级:甲级实施完全的普通实业教育,由省设立,其设立、变更、废止须呈报教育总长;乙级实施简易的普通实业教育,由县及城镇乡或农工商会设立,其设立、变更、废止须呈请省行政长官认可,转报教育总长。蚕业、森林、兽医、水产包含于农业学校之中。艺徒学校包含于工业学校之中。学生须纳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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