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姜馥震
导读 大家好,小元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2020最新社会养老

大家好,小元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2020最新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一条为保障劳动者退休后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社会养老保险以国家法定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和单位补充养老保险为基础。政府依法组织实施国家法定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地方补充养老保险;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为参加单位的职工补充养老保险;提倡个人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用人单位(以下统称单位)和劳动者(以下统称被保险人),必须依法参加养老保险:企业、个体工商户、其他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养老保险。

第五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人员可以参加养老保险: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与单位无劳动关系的投资者。

第六条社会养老保险应当遵循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保障水平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七条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养老保险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合理负担。养老保险待遇与参保人缴费工资和缴费年限挂钩,建立合理的调整机制,使之与本市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相适应。

第八条市人民政府依法保障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和待遇的支付。养老基金和各项养老保险待遇按照国家规定免征税费。

第九条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养老保险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和指导。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承办养老保险的具体业务。本市地方税务机关(以下简称征缴机关)负责养老保险费的征收工作。市财政部门负责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的核算和管理。市审计部门依法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市、区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养老保险工作。

(二)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养老保险基金由以下来源组成:

1.单位和参保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2.养老保险基金的存款利息和国家允许的其他投资收益;

3.养老保险滞纳金;

4.地方财政拨款

5.社会捐赠;

6.其他收入。

养老基金全额征收。被保险人应按上月工资的8%缴纳养老保险费。被保险人月工资收入超过本市(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指单位和参保人按规定标准的缴费年限,按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当月累计计算。

被保险人在社会养老保险关系中断后重新参加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合并前后计算;未能重新参加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关系中断前的缴费年限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被保险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或跨统筹地区退休时,单位或被保险人未缴或缓缴的养老保险费及滞纳金应足额缴纳后,方可审核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或退休待遇。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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