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史制度概念(刺史制度)

章河娇
导读 大家好,小阳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刺史制度概念,刺史制度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西汉中后期刺史制度是对以前

大家好,小阳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刺史制度概念,刺史制度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西汉中后期刺史制度是对以前监察制度的发展,是一种比较完善的地方监察制度。

2、目的 :维护皇权,澄清吏治,缓和阶级矛盾,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发展。

3、做法:汉武帝创建了刺史制度。

4、武帝把中国划分为十三州部,每州为一个监察区,设置刺史一人,负责监察所在州部的郡国。

5、《汉书》卷六《武帝纪》载:(元封五年)初置刺史部十三州。

6、”师古曰:“《汉仪》云:初分十三州,假刺史印绶,有常治所。

7、 常以秋分行部,御史为驾四封乘传。

8、到所部,郡国各遣一吏迎之界上,所察六条。

9、”刺史的职权,有明确的规定,即“奉诏六条察州”,那六条是:一、“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即限制地方大族兼并土地,反对其横行乡里。

10、二、“二千石不奉诏,遵旧典,倍公问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

11、”即打击地方高级官员的以权谋私的不法行为。

12、三、“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历杀人,怒则任刑,喜则淫赏,烦扰苛暴剥戮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祆实讹言。

13、”即打击地方高级官员执法不公平。

14、四、“二千石选署不平,阿附所爱,敝贤宠玩”,即打击地方高级官员在察举士人时偏向亲己。

15、五、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任所监”,打击地方高级官员子弟不法。

16、六,“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政令”,打击地方高级官员和地方大族相互勾结。

17、对刺史的职权作出明文规定,既可以为刺史行使权力提供依据,又可以防止刺史滥用职权干扰地方的正常行政事务。

18、设置刺史的范围是十三个州,分别是冀州、青州、兖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益州、凉州、幽州、并州、交趾、朔方。

19、刺史往往很有政治前途,“居部九岁,举为守相”。

20、   刺史有固定的治所,而且地位在郡国之上,这和监御史地位和郡守、郡尉并称的情况不同。

21、刺史也不受丞相的制约,而是直接隶属于中央的御史中丞和御史大夫,和丞相史受制于丞相的情况不同。

22、并且刺史的俸禄很低,只有六百石,这往往能够促使他们为了追求更高的待遇而加紧监察,取得业绩,比用更高的官员去监察地方大员更能起到好的效果。

23、原因:各郡常设的监察御史因与各郡利益相关,形同虚设;中央派出的丞相史只是偶尔为之,监察不力。

本文到此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标签:

版权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