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人员研究法学院招生改革对多样性的影响

苗彦宝
导读 作为解决法律领域种族不平等问题的努力的一部分,美国的法学院越来越多地接受研究生入学考试 (GRE) 代替法学院入学考试 (LSAT) 作为其

作为解决法律领域种族不平等问题的努力的一部分,美国的法学院越来越多地接受研究生入学考试 (GRE) 代替法学院入学考试 (LSAT) 作为其入学要求的一部分。然而,根据教育学院的研究人员的说法,仅接受GRE的录取不足以扩大少数种族学生进入法学院的机会。

在一项新的研究中,研究人员发现,接受GRE的政策增加了法学院的选择性,而种族多样性却没有相应的变化。此外,接受 GRE 的政策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减少种族多样性。

“我希望这项研究能使我们对招生改革的看法复杂化,”教育(教育和公共政策)副教授凯利罗辛格说。“我认为我们真的希望有一颗银弹,我们忘记了的是,招生模式中的种族不平等是系统性的、长达数十年的政策的结果,这些政策旨在剥夺黑人和棕色家庭的机会,并为家庭提供机会。

这项研究,“探索GRE接受录取对法学院多样性和选择性的影响”,最近发表在《高等教育评论》上。在论文中,罗辛格和她的合著者评估了法学院决定允许申请人提交GRE而不是LSAT或补充LSAT的影响。合著者包括教育(高等教育)副教授兼研究助理卡莉·福特;以及俄克拉荷马大学教育领导与政策研究系助理教授Junghee Choi,他获得了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的高等教育博士学位。

自 2016 年以来,GRE接受趋势在法律教育中一直在取得进展,当时亚利桑那大学成为第一所采用GRE接受录取的法学院,以招收来自更多样化背景的学生。到 2020 年,超过四分之一的美国律师协会 (ABA) 认可的法学院接受了 GRE 代替 LSAT,ABA 在 2021 年投票允许法学院接受 GRE。目前,已有57所大学采用了这项政策,包括哈佛大学、耶鲁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以及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法和迪金森法学院。

对于罗辛格来说,学习法学院招生改革是她工作的自然延伸。她的研究考察了学生在上大学和读完大学时面临的障碍,以及如何设计高等教育政策来减少种族和经济不平等。

罗辛格以前曾在本科环境中从事过这一领域的工作,研究了考试可选政策的长期趋势,该政策始于 1969 年在选择性文理学院中,并在 1990 年代末和 2000 年代初升温。罗辛格说,发起这项运动是为了增加低收入和少数种族申请人的机会,因为考试成绩的种族和经济不平等,而且他们并不总是预测学生比其他学术措施更长期的成功。最终,这种趋势转移到研究型大学,在 大流行期间,由于大学入学考试环境的限制,大多数大学都选择了考试。

“与此同时,我们看到研究生院的这种运动是GRE可选的,而在法学院,我们看到允许机构使用GRE而不是LSAT录取学生的努力,”罗辛格说。

她说,罗辛格和她的同事决定研究法学院招生的最新变化,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法学院提供的社会和经济进步的机会。作为一个高度选择性的教育部门,法学院“倾向于以男性为导向”。

“法学院在培养能够推进社会正义问题的毕业生方面尤为重要,”罗辛格说。“从社会正义的角度来看,从公平的角度来看,我认为这是一个特别重要的职业,需要考虑努力改善历史上被拒绝进入法学院的学生的机会。

关于本科阶段考试可选招生政策的现有研究对其有效性得出了不同的结论。罗辛格(Rosinger)在2015年与人合著的一项研究发现,采用考试可选政策的文理学院并没有增加学生群体的种族和经济多样性。相反,这些政策为更多的申请人和提交更高的考试成绩打开了大门,这导致机构变得更加挑剔。

进入这项研究后,研究人员有理由相信,接受GRE的录取可能会增加少数种族学生的入学率。在他们的文章中,他们引用了以前的研究,该研究显示了不同种族的LSAT分数差异,考生被认定为黑人或波多黎各人的平均得分低于被认定为,亚洲或太平洋岛民的考生。罗辛格说,LSAT在招生过程中引入了种族偏见,因为它成本高昂,而且每年只提供几次。GRE虽然带有一些与LSAT相同的固有偏差,但提供的频率更高,成本更低。

为了了解GRE接受政策如何影响法学院的选择性和多样性,研究人员使用了ABA的数据,该协会收集有关法学院招生,入学和经济援助实践的年度信息。他们的样本包括 201 所 ABA 批准的法学院,而他们的数据集包含从 2011-12 学年到 2020-21 学年的十年数据。

罗辛格及其同事对法学院招生改革的研究产生了与之前关于考试可选招生的研究相似的结果。由于申请量更大,法学院能够在不进一步使学生群体多样化的情况下变得更加选择性。事实上,研究人员发现,接受GRE的政策可能会在实施几年后减少种族多样性,并且这些变化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持续。

根据罗辛格的说法,研究人员的研究结果并没有否定法学院采用GRE接受政策的潜在好处。相反,他们指出需要在招生、招生、财政援助和校园环境方面进行更系统、更全面的改革,这些改革会产生不公平的结果。

此外,罗辛格说,为了真正在法律界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管理人员应该促进政策,在法学院就读期间提升代表性不足群体的学生。例如,可以通过向少数民族学生提供足够的经济援助、开发以社会正义为中心的课程以及帮助学生获得职业提升经验来克服种族化障碍。

“这里的解决方案是不要回到LSAT:那是行不通的,”罗辛格说。我们已经迈出了一步,我们试图消除一个障碍,但我们还没有采取下一步和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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