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商品房预售监管账户没解除监管前不得擅自扣划

古绿之
导读 7月28日,广东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消息,在预售房监管账户没有解除之前,不能够擅自扣划监管资金。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在中标商业银行范围之内
7月28日,广东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消息在预售房监管账户没有解除之前,不能够擅自扣划监管资金。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在中标商业银行范围之内,选择专用的账户来开设银行账户和监管银行签订预售资金的监管协议。这个监管银行账户需要专用的账户来进行开设,预售的监管账号没有解除监管之前,购房人申请的按揭贷款,银行应当按照贷款的合同约定来发放,将这部分按揭资金直接划入监管账户。通过平台进行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也能够申请监管额度以外的审计资金,来保证工程建设的进度。
其中对于预售资金在监管账户没有解除监管之前,监管银行是不能够擅自划扣的。除此之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监管银行以及贷款银行和各地的公积金中心都要和监管系统进行对接来实施传输数据。为了确保项目竣工,所交付的建设工程款和建筑材料款以及设备款都和这些费用有着密切的关系,要进行重点监管。如果监管账户中的资金额没有达到监管额度时,对于资金最低预留的比例要达到监管账户入账金额的10%,住房成交后部门应该根据工程的进度和节点对工程进行验收,同时核减预留的监管资金。

标签: ​广东清远商品,房预售监管账户

版权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