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 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

司马姬滢
导读 1月1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和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通知,明确发挥城市人民政府牵头协调的作用,在地级以及以上的城市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全面。
1月1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和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通知,明确发挥城市人民政府牵头协调的作用,在地级以及以上的城市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全面。研判房地产市场的形势和房地产融资的需求,协调解决房地产融资中所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将会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情况以及项目开发企业的相关情况,将会提出可以给予融资支持的房地产项目名单,这些名单推送到金融机构来做好融资的支持工作。
该通知中还要求,金融机构要按照市场化法制化的原则来做好评估,对于正常开发建设抵押物比较充足的资产负债合理还款来源有保证的项目,将会全面建立授信绿色通道,全面优化审批的流程,缩短审批时限。积极满足合理的融资需求,并且对开发建设暂时遇到的资金困难企业,但是基本上能够平衡项目的,不会盲目进行抽贷、断贷和压贷,通过存量贷款的展期将会调整还款安排,新增的贷款等方式将会给予政策方面的支持。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机制建立之后将会有助于区分集团公司债务风险和项目公司开发运营风险,将会更加精准地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项目的融资需求,有序推进房地产项目的正常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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