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房地产广告指引征求意见稿

滕苛雪
导读 在11月2日,为了能够进一步促进广告行业和房地产行业以及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起草了北京市房地产广告发布指引征求意见
11月2日,为了能够进一步促进广告行业和房地产行业以及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起草了北京市房地产广告发布指引征求意见,并且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的指引称,房地产广告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机构通过媒体或者其他形式发布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预租、出售、出租项目转让的房地产项目广告。只适用于在北京行政区域内所发布的房地产广告的广告主以及广告经营者。
此次的指引要求房地产广告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来健康的表达出广告的内容,这也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以及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同时,还要求房源信息必须要真实并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面积,应当标明为建筑面积或者是套内的建筑面积,房地产广告涉及到的内部结构以及装修装饰,都应当为真实准确。房地产广告中涉及到房地产价格评估,还要对评估单位以及估价适合评估的时间进行标明,所使用的其他数据统计资料和引用语的都要保证真实准确,而且还要标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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