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部门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

翟欣强
导读 3月3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以及应急管理部等15个部门发布了通知,从管住存量,严控增量和完善机制等多个方面,对于经营性自建房进行安全管理。
3月3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以及应急管理部等15个部门发布了通知,从管住存量,严控增量和完善机制等多个方面,对于经营性自建房进行安全管理,通知中还要求对于产权人为房屋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在管理过程中要对属地责任和指导,街道以及乡镇建立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对于一些房屋的安全隐患进行巡查,加强对自建房安全的隐患排查,城乡新建精英型的自建房,应该依法取得相应的建设许可,规划等审批程序,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在经过验收合格之后才能够正式交付使用。 
继续加大清查违法违纪的行为,相关部门一定要加强对于违法建设和违规经营自建房的执法力度,对于一些没有取得相关手续的违法违建等违法措施予以坚决取缔,各地要采取相应的群众举报奖励机制,对于群众学指标的问题,一经查实要给予相应的经济奖励,此次通知还要求用地规划和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进行审批,要求做到谁审批谁负责,将房屋的安全落实到每一名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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