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宁 4月起住房公积金可又贷又取

郎育秀
导读 四川省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刚刚发布的消息,称对于目前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方面住房公积金又出台了新的政策,对于一些没有自有住房的缴存家庭如果夫妻双方以及未成年的子女在遂宁市
四川省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刚刚发布的消息,称对于目前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方面住房公积金又出台了新的政策,对于一些没有自有住房的缴存家庭如果夫妻双方以及未成年的子女在遂宁市辖区内租赁房屋租房,提取的限额将会提高到每年18,000元,对于已经生育二孩和三孩的家庭租房限额提高到25,000元每年,就是在住房公积金的又贷又取方便缴存人的家庭在本人或者配偶的住房基金账户中,停留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就可以对本人或者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剩余部分公积金进行提取。
新的政策将会从2023年的4月1日起,正式实施房屋的套数认定方式,将会以缴存人家庭的征信报告中的住房贷款情况为依据,目前遂宁市对于首套房的认定标准为缴存人的家庭在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商业贷款同时,焦村人的家庭有意不意没有结清的住房商业贷款,都是可以进行申请的,如果有一笔没有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两次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以及两笔以上没结清的住房商业贷款将会不再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所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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