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暂时不具备本市迁移条件的非农业户口人员在本辖区落户

景秋士
导读 北京市公安局发布的《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简称《通知》)规定,北京市每个户籍派出所原则上只

北京市公安局发布的《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简称《通知》)规定,北京市每个户籍派出所原则上只设立一个非农业“公户”,接收暂时不具备城市迁移条件的非农业户口居民。

其中,关于房产交易结算,《通知》明确,因房屋产权交易户口必须迁出,但本人、配偶或者其他直系亲属无合法拥有的住房,户口不能迁出的,或者因房屋交易权属变更、公有住房租赁权变更的, 现住房所有人申请迁出原户籍人员,原户籍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迁出的,可通过申请“公户”落户解决户口“无处安放”的问题。

业内人士指出,长期以来,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户口问题往往成为买卖双方的一大争议点。——房产过户手续虽已办完,但卖方户口仍挂在原地,可能导致买方无法入住。北京“公户”政策实施后,之前买房后原业主户口不能迁出的情况将在很大程度上得到解决。

值得注意的是,这份通知还规定,其他类型情况的北京户籍人员也可以申请“公户”落户。一是离婚后必须将户口迁出,或因辞职必须将户口从原单位集体户迁出,但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在京无合法拥有的房屋,户口不能迁出的;二是新生儿亲生父母一方户口在北京市“公户”,新生儿不能在其他住址申报出生登记的,可以在亲生父母户口所在地“公户”申报出生登记;第三,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迁移北京市和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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